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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领域相关指标1:能源生产总量

   日期:2024-11-10     移动:http://keant.xrbh.cn/quote/14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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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领域相关指标1:能源生产总量

一、能源生产总量

指标定义:指一定时期内全国一次能源生产量的总和

注:关于能源生产总量最权威的解释应该是国家统计局官网。能源生产总量:指一定时期内,全国一次能源生产量的总和。该指标是观察全国能源生产水平、规模、构成和发展速度的总量指标。一次能源生产量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水电、核能及其他动力能(如风能、地热能等)发电量,不包括低热值燃料生产量、太阳热能等的利用和由一次能源加工转换而成的二次能源产量。

指标简介:这个定义里格外注意的是能源生产总量中的这个能源指的是一次能源,并非二次能源(一次能源加工转换后得到的能源产品,如火电、煤电、汽油、柴油、煤气等),一次能源经过加工转换会产生很多二次能源,这些二次能源种类太多,也不方便统计,所以期间过程生产的二次能源产品量是很难统计的。而一次能源,也就是原煤、原油、天然气等,这些天然能源(不可再生能源)的开采往往都是规上企业来开采,当然,也会有一些小作坊,比如小煤窑。从这个视角,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统计归口部门也是要求规上企业及其他线下企业(如小煤窑企业)按月上报能源生产平衡表,由于其他线下企业月上报数据太小,所以统计归口统计的能源生产总量按月的数据基本都是按规上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统计,其他线下企业上报的数据汇总按年进行统计,最终合并到年能源生产总量中,这个统计因各个地方政策或统计方法不同而不同。

这个定义是针对全国范围内能源生产总量,如果到了各个省市,这个能源生产总量自然就是指一定时期内全省(市县)一次能源生产量的总和。而各个省市在一次能源分布、数量等存在很大差异,这个属于客观现实。从这个视角看,我们在做能源相关数据工作或项目时,这个指标按实际统计就行,跟其他省市地区并没有什么可比性,只能反应本省市地区内能源生产水平、规模、构成及发展速度等情况。

指标应用:在实际应用中,我们说某地区能源生产总量,就是指该地区一次能源生产总量。既然能源生产总量是反映一个地区能源生产水平、规模、构成及发展速度的指标,那么在能源大数据可视化场景中,这个指标是核心指标,考虑目前全国及各省市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的统计一般情况下是T-1更新(即延后1年公布),举个例子:2022年公布的统计年鉴,公布的应该是2021年统计数据。但是,实际工作过程中,各地区存在一定差异,可能随着当地的情况会做微调,从企业数据上报完成,基本要到来年才开始统计核算,核算完后还要审核上报等,所以,最终等这些统计数据公布出来基本都是1年后的事了。

1)可视化如何展示:我们在做能源大数据相关工作时,如果单独要展示这个能源生产总量(比如可视化大屏),只是一个纯粹的指标,一般建议最好对当年能源生产总量的预测值,而不是前面某年统计局已经公布出的实际值。注:单独的指标在可视化大屏或场景展示中,可以展示截至当前时间本年度的累计值,或本年度预测值,其他值没有实际意义,相关方也不会关注。客户往往更关注预测值,如果模型科学、算法精确,预测出的能源生产总量也比较准,这样的预测值对辅助ZF决策是有帮助的;如果不是单独的指标,一般建议使用曲线图或柱状图,我个人比较偏向于使用组合图(柱状+曲线),如下图所示:

能源生产总量变化趋势示例图

如图柱状表示近12年某地区能源生产总量变化趋势,曲线表示近12年地区能源生产总量环比增速变化情况,这样很直观地展示该地区近12年能源生产总量的变化情况。

那么,如何介绍这个图呢?以该示例图为例,由于该地区能源生产条件和技术更加趋于完善,近12年能源生产总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2014年、2015年、2016年、2019年受地区能源生产管控、供需关系等多种因素影响,能源生产总量增速出现负增长;近几年,为加快地区经济增长,满足地区能耗供应,能源生产总量增速较高,最高为12.24%。

2)一次能源单位换算问题:我们知道统计局官网发布的一次能源生产总量及构成中,一次能源总体包括四大类:原煤、原油、天然气,水电、风电及光伏发电。报表中展示一次能源生产总量总值,单位是万吨标准煤,其他原煤、原油、天然气、水电、风电、光伏发电都是用百分比来表示,各一次能源都经过单位换算统一转换成标准煤了。

注:按照二次能源的定义,严格来说水电、风电及光伏发电是属于电能(电力),而非风能(风力)、水能(水力)、光伏能,它们是经过加工转换后得到的能源产品,不知道官网为什么把风电、水电、光伏发电放到一次能源中,是能源生产总量不够大,拿来"凑数"的?还是觉得它们基本也可以算到一次能源中呢?知情的朋友可以给科普下。

那么,这些能源的单位是怎么转换为吨标准煤的?首先,要知道什么是标准煤?标准煤是指热值为7000千卡/千克(7000大卡/吨)的煤炭,它是标准能源表示的一种方法(并不是实际存在这种煤炭),一吨这样的标准煤能够产生7000大卡的热值(卡是能源单位,什么是卡?就是在1个大气压下,将1克水提升1摄氏度所需要的热量),按照火力发电厂热量实际单位算,就是1吨标准煤能够产生7000大卡的热量(1大卡=1000千卡),大约29300千焦(1卡约4.18焦)。

为什么要用标准煤统一核算呢?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及其他能源的发热量不同,采用标准煤这一标准折算单位,方便进行核算、比较。我国常用的能源与标准煤的单位重量折算比率是:原煤为0.714,原油为1.429。天然气按每立方米9 310千卡计算,折合标准煤1.33公斤。水电按历年火电标准煤消耗定额折合计算。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表(来源网络)

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除去电力)通过标煤折算系数折算为标准煤,这种方法是“当量值”,还是“等价值”呢?答案是按当量核算的。为什么是当量值呢?需要了解下什么是“当量值“和”等价值“。

”能源从其来源来讲分为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一次能源是由自然界产生的,二次能源是由一次能源转换而来。二次能源在折算成标煤时有两个概念,一个是等价值,一个是当量值。等价值的含义:二次能源是由多少一次能源转换而来的;当量值得含义:二次能源自身含有多少热值。比方说二次能源-电力,它得等价值转换是每10000千瓦时等价于3.5吨标准煤,也就是10000千瓦时得电力可以由3.5吨标准煤转换而来;是每10000千瓦时相当于1.229吨标准煤,也就是说10000千瓦时的电力自身含有的能量相当于1.229吨标准煤。随着能源转换效率的不断提高,电力折算成标准煤的‘等价值’系数会逐渐下降,而‘当量值‘系数是固定不变的。在万元GDP综合能耗折算中,过去多数采用’等价值‘转换,从十一五开始,已采用’当量值‘转换。“--以上内容来自网络

上面一段文字可能比较晦涩,我简单用几句大白话描述下:当量值就是各种能源要统一按标准煤核算,就要以各能源本身所具有的能量(单位用大卡或焦耳表示)进行等量折算成标准煤就行。由于各种能源本身所具有的能量是不变的,所以当量值法各能源折算系数是不变的。等价值就是各种能源要统一到标准煤,各种能源先转换为电力(如1千瓦时或1度电)消耗量,然后再通过电力转换为标准煤。既然要先转为电力,肯定有耗损,比如火力发电,煤炭燃烧发电,过程中肯定有部分能量损失掉,自身的热值并不能完全转换为电能。从这个角度来说,同样1吨原煤(煤炭)如果按照当量值折算的结果肯定是小于按等价值核算的结果。

我们再回到正题中来,那么,如果企业或机构要做地区能源展示,这个能源生产总量自然是用统计局归口的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一次能源总体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水电、风电及光伏发电。我们知道国家统计制度中明确,计算国家、省、市的能源消耗总量或电量时,一般都会采用等价值来进行核算。这能源生产视角这四种一次能源到底是按”当量值“,还是按”等价值“核算成标准煤呢?统计局官网备注的是发电煤耗计算方法即等价值法。

二、能源生产总量数据如何获取和更新

我们知道能源生产总量这样的宏观数据,一般能源企业也只是拥有自己的生产数据,加上市场上企业众多和繁杂,即使统计部门也不可能完全统计出某地区全部的能源生产总量(一次能源生产总量),完全统计出二次能源生产产品总量更是不可能,因为二次能源产品因技术、工艺等因素,产品种类太多,根本无法统计。所以即使统计部门基本也是以规上企业能源生产数据为主,以其他线下企业为辅。

其中,规上企业能源生产总量基本占到95%以上,基本能够反映出地区能源生产总量,若是其他线下企业数据上报完整,这部分数据约占3%左右,剩下的2%也无所谓了。如果某企业或机构要想掌握这个数据,基本数据唯一的出口肯定是统计局,而这些数据自然是通过统计局官网对外发布的,也不可能为了满足某企业或机构单独给你开接口,这是不可能的,数据安全重于一切。凡是用到这些数据的企业或机构都是自行下载,至于所谓的数据更新,要根据统计口数据公布的时间周期进行离线下载和更新了,一般统计口的数据时间维度是季度、半年、年,像能源生产总量数据由于上报、汇总统计、核算、审核、发布等环节时间,都是按照年进行发布。

声明:以上数据仅为个人学习过程中自己编造的假数据,相关分析也是自己结合示例图做的个人分析,无任何官方相关数据,自己总结可能还会存在错误理解,忘批评指正,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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