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速效、神效、超强、全面、全方位、最、第一、特级、顶级、冠级、极致、超凡、换肤、去除皱纹等绝对化或者夸大用语;
2.处方、药方、药用、药物、中药、医疗、医治、治疗、妊娠纹、各类皮肤病名称、各种疾病名称等医疗术语;
3.抗菌、抑菌、除菌、灭菌、防菌、消炎、抗炎、活血、解毒、抗敏、防敏、脱敏、斑立净、无斑、祛疤、生发、毛发再生、止脱、减肥、溶脂、吸脂、瘦身、瘦脸、瘦腿等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用语;
4.纯天然产品等含有虚假性词意的用语;
5.解码、数码、智能、红外线等与产品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用语。
1、虚假性词意,如仅使用化学合成的原料或者只使用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表述为“天然”等字样,或者宣传祖传、御制、秘制、宫廷等无根据的溢美之词;
2、夸大性词意,如强力、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等不切实际的用语;
3、绝对化词意,如:最、第一、顶级、冠级、极致、超凡等;
4、明示或者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如:处方、复方、药、医、治疗、消炎、活血。祛瘀、止咳、解毒、各种疾病名称等;
5、与产品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如:纳米、基因、太空等;
6、超范围声称产品功能,如补铁类营养素补充剂不能声称补血或者改善营养性贫血,补钙类营养补充剂不能声称改善骨密度等;
7、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如使用谐音字或者形似字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解的。
不得含有冬虫夏草、人参、灵芝、蜂胶等字样。
(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
1.涉及疾病诊断和治疗的内容,包括:使用医学名称及诊疗科目名称,如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妇科、五官科、牙科等;
2.使用各种疾病的名称及疾病的治疗用语,如医疗、医治、治疗、诊治、就诊、治愈、康复等;含有疾病诊断方法和手段的用词,如体检、化验、B超、CT、透射、验血等;
3.含有疾病治疗方法和手段的用词,如处方、开方、抗病毒、手术及手术名称、注射、化疗、理疗、整形等;含有表述疾病症状改善的用词,如退烧、退热、止痛、止咳等;
4.属于医疗术语或医疗用语的,包括:中药、西药、药方、复方、药物、消炎、抗炎、活血、解毒、抗敏、防敏、脱敏、祛瘀;
5.除消毒用品以及具有特殊功能的日化产品(如洗涤用品、人体清洁用品等)以外,在化妆品以及其他直接适用于人体的商品广告中使用抗菌、抑菌、除菌、灭菌、防菌等。
(未在中国取得保健食品注册认证的产品只能视为食品,不得宣扬保健效果。)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可申报的保健功能如下:
(1)增强免疫力 (2)辅助降脂 (3)辅助降糖 (4)抗氧化 (5)辅助改善记忆力 (6)缓解视疲劳 (7)促进排铅 (8)清咽功能 (9)辅助降血压 (10)改善睡眠 (11)促进泌乳 (12)缓解体力疲劳 (13)提高缺氧耐受力(14)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 (15)减肥 (16)改善生长发育 (17)增加骨密度 (18)改善营养性贫血 (19)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 (20)祛痤疮 (21)祛黄褐斑 (22)改善皮肤水分 (23)改善皮肤油分 (24)通便功能 (25)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26)调节肠道菌群 (27)促进消化
(在中国取得保健食品注册认证的的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且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2.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3.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4.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