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2023年第四季度“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发布。该榜单由检察日报社融媒体中心出品,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中国传媒大学新媒体研究院提供学术支持,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设计指标体系。
在本次发布的省域榜中,山东摘得总榜桂冠,贵州夺得微信榜冠军,陕西居微博榜和头条榜首位。从总榜的区域分布来看,东部地区有8个省区上榜,西部地区有7个省区上榜。山东、辽宁、甘肃位列省域总榜前三名。
地方榜中,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山东省潍坊市检察院、陕西省检察院位居总榜前三。江苏省检察院获得微信榜冠军,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位列微博榜首位,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检察院位居头条榜首位。地方微信榜中,江苏省检察院、贵州省铜仁市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检察院分别占据省级榜、分州市榜、区县榜榜首。地方微博榜中,辽宁省检察院、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检察院分别夺得三级榜冠军。地方头条榜中,陕西省检察院、山东省潍坊市检察院、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检察院分别位居三级榜首位。地方抖音榜中,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检察院、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检察院、黑龙江省沿江检察院跻身前三。
据悉,本次榜单的监测时段为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此次参与统计的检察新媒体账号为10203个,其中检察微信3521个,检察微博3042个,检察头条号2629个,检察抖音号1011个。2023年第四季度,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共发布微信文章40.23万篇,微博169.08万条,今日头条文章87.11万篇,抖音视频1.98万条。
榜单说明
1.“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Internet+Procuratorate New Media Index,英文简写为“IPI”),由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研制,是衡量检察机关利用“两微一端”等开展检务公开、检民互动和法治宣传等工作效果的数据评价标准。
2.参选样本为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报送的3521个检察微信、3042个检察微博、2629个检察头条号和1011个检察抖音号。
3.监测时段为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4.“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由检察微信、检察微博、检察头条号得分加权运算得出,三者所占权重分别为45%、35%、20%。2023年第四季度“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总榜由上述三项均进入前200名的样本中提取排名后所得。
5.“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由省域榜和地方榜组成。其中,省域榜是以全国不同省级行政区域内新媒体各项基础指标的总数和均值,按照30%、70%的权重运算得出。地方榜则是以每个检察机关新媒体各项基础指标加权运算得出。
6.省域榜下设总榜、微信榜、微博榜、头条榜。其中,总榜由检察微信、检察微博、检察头条号、协同力得分加权运算得出,四者所占权重分别为35%、20%、10%、35%。
7.地方榜下设总榜、微信榜、微博榜、头条榜、抖音榜。其中,总榜由检察微信、检察微博、检察头条号得分加权运算得出,三者所占权重分别为45%、35%、20%。
8.微信榜由影响力、传播力和引导力三个一级指标加权运算得出。综合阅读数、最高阅读数、平均阅读数、头条阅读数、文章数、发布次数、在看数、点赞数等二级指标,通过对各指标权重动态赋值运算得出。
9.微博榜由影响力、传播力和引导力三个一级指标加权运算得出。综合粉丝数、转发数、原创微博转发数、发博数、原创微博数、评论数、点赞数、原创微博评论数、原创微博点赞数等二级指标,通过对各指标权重动态赋值运算得出。
10.头条榜由影响力、传播力和引导力三个一级指标加权运算得出。综合订阅量、阅读数、平均阅读数、文章数、评论数、点赞数等二级指标,通过对各指标权重动态赋值运算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