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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社保对账单4月起可查询,今年新增多家银行查询渠道

   日期:2024-10-31     作者:caijiyuan    caijiyuan   评论:0    移动:http://keant.xrbh.cn/news/12300.html
核心提示:新京报讯(记者叶红梅)3月7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2年度社保对账单

新京报讯(记者叶红梅)3月7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2年度社保对账单的公告》,提示广大参保人员,凡在2022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4月起即可通过多种渠道查询电子版《2022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

2022年度社保对账单4月起可查询,今年新增多家银行查询渠道

通过多家手机银行可直接获取电子对账单

据介绍,为响应“节能环保 低碳生活”的号召,今年北京市继续优先为广大参保人提供电子版社保对账单。自4月1日起,参保人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网站(https://fuwu.rsj.beijing.gov.cn/bjdkhy/ggfw/),“北京人社”APP及微信公众号,“北京通”APP及支付宝、微信、百度APP中的“北京通”小程序,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查询打印2022年度社保对账单。

此外,参保人还可以通过银行渠道进行查询。今年新增了多个银行查询渠道,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北京银行、光大银行北京地区全部营业网点的千余台自助服务终端,以及工商银行、北京银行、光大银行和招商银行手机银行等途径。

如有异议要在10月底前核对、修改相关信息

参保人在获得电子版对账单后,需核对2022年度个人缴费情况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需要核对的项目主要有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

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经所在单位确认,可在2023年10月31日前,由用人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核对、修改相关信息,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补缴。如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有争议,参保人需及时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

3月底前可申请邮寄纸质社保对账单

据悉,为满足参保人的个性化需求,北京市仍保留了邮寄、电子邮件获取社保对账单的方式。如参保人需邮寄纸质对账单或希望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对账单,请于3月31日前提出申请。

申请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参保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变更。第二种是参保人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s://rsj.beijing.gov.cn/csibiz/),进入“职工个人业务”栏目后,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选择“参保人变更个人信息”,自主选择对账单获取方式。

将获取对账单的方式选为电子邮件的参保人,5月1日后,可在社保登记的邮箱地址查询并打印2022年度对账单信息;将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的参保人,5月底前也将陆续收到纸质版的社保对账单。

2022年,北京市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缓缴单位可申请将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的还款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医疗保险费最迟应于2023年2月23日前结清。如参保人所在单位申请了社保缓缴,社保对账单上的单位缴费部分可能显示为空。2023年用人单位缴纳所缓缴的社保费的情况,将在下一年度社保对账单工作中另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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