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省市驻高各单位党组(党委):
自“学习强国”平台上线以来,我县始终把学习平台的推广使用作为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在推广运用的力度、广度上下功夫求实效,实现了各级党组织百分百纳入、在职党员干部百分百使用,形成了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高台县学习情况综合排名始终名列全市各县区前茅。
为进一步提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知晓度,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推广平台、使用平台的积极性,根据中央关于加强线上线下宣传,推动学习平台走进千家万户的工作要求,按照省、市“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在2022年新年来临之际,在全县开展“学习强国”宣传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从即日起至2月15日,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利用LED电子屏、楼宇电视、宣传橱窗、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息等媒介,通过滚动播放、悬挂、推送“学习强国”宣传标语口号和常见金句、张贴海报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
2.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安排汽车站、公交车、出租车等平台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县文广旅游局、县商务局负责落实各旅游景点及宾馆、酒店宣传标语的播放;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商场、购物中心、超市等商业机构宣传标语的播放;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各医疗机构(含各镇卫生院和私营医疗机构)宣传标语的播放;工信局负责落实移动、电信、联通宣传标语的播放;县建设局负责做好水之印广场、中心广场氛围营造工作;人行落实好各商业银行宣传标语的播放工作。
3.县融媒体中心及各镇、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采写稿件、信息,宣传报道我县相关播放场景和干部群众的反响,及时编辑图文及视频稿件向县委宣传部报送(邮箱:gtxcxx@163.com)。优秀稿件将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供稿链路上传至甘肃学习平台编辑部,省平台将择优刊发并上推至总平台。
附件:“学习强国”宣传标语口号和常见金句
高台县委宣传部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