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开盒”愈演愈烈
长年追星的林西说,“人肉开盒”早期主要涉及明星,一些年龄较小的粉丝看到自己喜欢的明星被人说了“坏话”,就会跟风去人肉、网暴这些人。再到后来,这种开盒的饭圈行为蔓延到视频UP博主、小众艺人等网红群体,甚至是普通人。
今年7月,大学生金萌(网名)就被“开盒”了。恐吓电话和短信,猛烈地砸向金萌的手机:微博、微信难以正常使用,刚刚清空未读消息,不到1分钟又显示出“999+”条。
骚扰信息像一片片雪花飞来,砸在金萌身上,如同遭遇一场巨大的雪崩,压得她快要窒息了。
热心公益的金萌,时常救助流浪猫狗。今年4月,她与一群同样关心流浪小动物的伙伴,发现网络上有人兜售虐猫短视频。她们随即向网信办、公安部门举报,之后对方账号被封,并受到了属地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
因为此事,一群潜伏在网络角落里的虐猫“爱好者”,开始发动各种力量,“开盒”了包括金萌在内的小动物保护志愿者、支持公安行动的网络博主甚至是一些发微博支持其行动的明星,他们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都被在网上曝光。
一位骚扰者良心发现后,告诉了她“开盒者”所在的境外社交软件上的群组。于是,金萌下载软件,加入了该群组。由于该软件能够回溯聊天记录,她看到了自己信息被公开的全过程:不仅有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甚至还有她身份证上的照片,公开的信息下方,充斥着不怀好意的揣测与恶评。那一瞬间,她几乎陷入崩溃状态。
大量隐私信息存“社工库”
今年7月,川烈决心深挖“开盒”背后的“黑色产业链”。经过一番探究,他发现,很多公民的个人信息从各种渠道被泄露。“‘开盒’是一环接一环的。”川烈表示,在不法分子的手中,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存储在多个能供人随时查询的数据库中,这些库被通称为“社工库”:只要拥有被“开”者的社交账号,便可以对应获得其手机号,进而查询到其身份证号,看到其身份证上的照片,甚至了解到其家庭关系,“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在多个“社工库”群组中,可以看到可供查询的信息五花八门,“50元可查单人户口,400元查全家,500元查外卖地址、开房记录,2000元能通过手机号查定位……”
这些信息从何而来?在8月10日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警务技术二级总监黄小苏表示,犯罪分子获取个人信息数据主要有“骗取信息、盗窃信息、内鬼泄露、非法采集、倒卖信息、变造信息”等6种手法。
黄小苏表示,“内鬼泄露”指的是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如运营商、快递、汽车4S店、房地产等企事业单位内部工作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一名自称在某运营商当过电话客服的“社工库”运营者称,当时他虽然只是基层员工,但掌握着很高的后台系统权限,“什么都能查到”。有“社工库”运营者称,“内鬼”已成为其“供货”的主力,“只要在各系统内部有人,这些信息不愁查不到”。
在不少“社工库”群组中还出现了奇特的现象:一些不法分子一边吆喝着自己是“全网最全数据库”,一边又诚聘“长期合作”的“相关专业人士”,堂而皇之地写着:“为升级客户查询体验,现寻以下渠道查询人员:快递内部人员、银行内部人员、有公安查询权限的人。”群组中,诸如此类的招聘广告比比皆是,不少标注着“合作安全,无忧赚钱”。
今年3月,上海闵行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网络诈骗案时就发现,犯罪嫌疑人准确掌握受害人的网购记录、物流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经查,彭某等人在境外网站发现有人有偿求购物流信息,随即与该人联系获取木马程序,并应聘为快递公司员工,利用职务工作便利在快递公司业务计算机内植入木马程序,其上线人员通过木马程序获取大量快递信息,并利用上述信息进一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今年5月,上海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抓获采取相似手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8名。
“人肉开盒”隐藏诸多法律风险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骁表示,“人肉开盒”行为涉及民事、行政和刑事等多方面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人肉开盒’将他人的隐私信息随意公开披露,是一种侵犯隐私权的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韩骁指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散布他人隐私等,将面临被罚款、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此外,网络服务提供者若不采取相关措施,也可能承担责任。
今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韩骁表示,对于公民的网络谩骂攻击,还可能会构成侮辱罪、寻衅滋事罪,如果进一步获取钱财,则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等财产犯罪。
“整治、拒绝‘人肉开盒’,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韩骁强调,对“开盒”者进行教育改造十分重要,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应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管机制和惩罚制度,及时采取措施,打击恶意攻击、骚扰等行为,形成威慑作用。除了运用司法手段追究法律责任,还要依靠社会组织等力量进行教育改造,作为公民也应该积极参与到网络治理中来,“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网络安全意识,拒绝恶意攻击和骚扰等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
来源 | 《南方都市报》 新华网
编辑 | 吴灏 杨华
版面制作 | 唐亦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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